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61页(312字)

土家族原始氏族社会组织。史籍屡载,荆州、交趾等郡,有原始氏族社会“宗”的组织,例如《三国志》和《后汉书》就载荆州郡,有“宗部”、“宗帅”、“宗兵”、“宗伍”、“宗贼”。《汉书·刘表传》载:“诏书以(刘)表为荆州刺史,时江南宗贼大盛”。《魏志·刘表传》裴《注》引司彪《战略》载:“刘表之初为荆州也,江南宗贼盛……(蒯)越曰:‘……宗贼帅多贪暴,为下所患。’”此处“宗贼”,《后汉书·刘表传》注:“宗党共为贼”,解了“宗”不是专有名词,而是一种氏族社会阶段的组织,但是,从有“宗帅”、“宗兵”、“宗伍”,则表明不但这是氏族制向家族制过渡末期,而且揭示已处于阶级社会萌芽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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