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国庄园采邑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0页(239字)

大理国封建领主政权(937-1253)实行的一种土地制度。大理国王将贵族、大臣分封到各地后,那里的土地就由受封的贵族、大臣世袭领有。在贵族大臣的采邑内,由农奴和农民耕种土地。农奴世代耕种贵族、大臣的土地,对封建领主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没有人身自由;农民对封建领主只是人身的半依附关系,他们耕领主的土地,按年缴纳实物地租,也服一定劳役和差役。这一时期董迦罗、高智升都是权倾一时的重臣,赐封侯爵,子孙世袭继承,并领有大片庄园采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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