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61页(251字)

官名。为各种正使的副职。始见于秦、汉。皇帝所派官员、使者,凡有正使多并置。唐、宋、辽、金之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宣尉使、指挥使、宣抚使等均有副使设置。明户部、礼部、工部、光禄寺、太医院、顺天府、诸王府长史司、各布政使司、各局所属各局、库、仓、所、院等均设副使职。其位于正使下,官下一品,直至不入流,视其所在官置高低而定。例按察使司所置为正四品。明代派往少数民族地区或外国的使节也设副使。宦官所也设副使从五品。清沿明制,各级官署均有副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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