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19页(406字)

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对边疆少数民族示以恩信所采取的拉拢上层贵族的政策。具体来说是对较早归附和“辅助效力”的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给予封赐爵号,使他们享受很高的政治经济特权。如清代对蒙古部汗、王、台吉等,凡率部来归者,按部落大小,人口多少和势力强弱,分别给予安顿,而且要由皇帝下诏书,直接封授爵职。一般是依仿八旗爵职封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一、二、三、四等台吉。另有五个汗,即喀尔喀土谢图汗、车臣汗、扎萨克图汗、杜尔伯特部的特古斯库鲁克达赖汗、土尔扈特部卓哩克图汗。此五汗,其始封者皆亲自率领大部来归,立有大功。他们享有与满族贵族相近的地位,还常常占据朝廷要职。另外,吐鲁番、哈密等地的维吾尔族上层人士也因效忠清廷而获赐世袭郡王爵位。清政府通过爵服制度,目的就是“恩益深而情益联”,“俾满其欲,无二人焉”。属于恩威兼施的两手策略之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