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乡镇服务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62页(804字)
服务劳动和其他劳动一样,是人们体力和脑力的支出,创造一种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的特殊需要。以服务劳动为基础的服务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服务劳动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服务劳动形成社会化的经济部门,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乡镇服务经济由于处在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交接点,一方面受城市劳务市场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农业生产劳动的影响。因此,它既不同于城市的服务经济,又区别于农村经济。其特点有:1.劳务市场的区域性。2.乡镇服务劳动的劳动者主要来源于农村和乡镇居民,受到农业生产季节性的制约。3.乡镇服务经济受农村消费结构的制约。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乡镇,传统的服务经济部门,主要有旅店、理发、照相、洗染、浴池、殡葬、正常的宗教活动、饮食、维修以及城镇的公用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等。随着民族地区商业经济的发展,除传统的服务项目以外,又增加生产方面的服务行业,如设备、仪表维修、产品设计、广告、咨询等行业的形成和发展,扩大了服务经济领域。乡镇服务经济按所有制不同可以划分为国有服务经济、集体服务经济、合作服务经济、个体服务经济等。从服务内容上可分为:服务性行业、设备维修业、公用服务业、商业、咨询、情报、信息业、金融保险业、文教、卫生、体育、科研事业等。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由于服务经济作用不同,又分为消费服务、流通服务和生产服务三大类。民族地区乡镇服务经济的作用:1.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2.乡镇服务经济能丰富乡镇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促进乡镇精神文明建设。3.发展乡镇服务经济,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重要途径。4.乡镇服务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发展民族地区乡镇经济的主要途径: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所有制服务业;2.在国家的支援下,发展乡镇公共事业;3.培训各类服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