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442页(377字)

官署名。

西汉始置。尚书曹名。或作客曹。《晋书·职官志》载:成帝建始四年(前29),“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而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各有其任”。“其四曰之客曹,主外国夷狄事”。东汉初时又分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东汉未年又省为客曹,皆置尚书。

掌少数民族蕃国朝聘接待之政令及护驾。三国魏、西晋时改名为客曹。

十六国时秦、西秦及北魏皆置,设尚书为长官,北魏设令、给事中、郎等。北齐省,其职属祠部。尚书省郎曹也有主客曹官署。例三国魏设南主客曹、西晋设左、右、南、北主客曹,皆掌少数民族之事务。

皆设郎中主其事,隶属客曹尚书。武帝时省客曹尚书,东晋并为一主客曹,后省。南朝复置,隶尚书左仆射,北魏时设南、北主客曹,隶属吏部尚书;左、右主客曹,隶仪曹尚书。北齐置主客曹,隶祠部尚书。

隋朝改为“主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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