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织——自生长型经济运行机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444页(796字)

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机制形式之一。

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通过逐步扩大民族自治地区的自主权,调整、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领导部门的职能,使之从被动型机械执行状态进入主动型自组状态,形成自组织——自生长的发展动机与动力。是实现从“外控制——嵌入型”经济运行机制向“自组织——自生长型”经济运行机制转变,是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完成这一任务的目的在于,焕发民族地区本身蕴藏的生机活力,使之更多地依靠自身的努力,加快本地区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并保证其经济效益的提高。

主要内容有:1.逐步扩大民族地区的自主权,调整和完善民族地区经济部门的职能,使之以被动型机械执行状态进入自动型自组织状态,形成“自组织——自生长型”的发展动机与动力。

目前,民族地区已逐步形成技术基础和管理技术力量,特别是民族地区有些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在国内是较先进的。这些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健康、顺利运转的有利条件。

今后,根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扩大民族地区在计划、财政、投资、税收、劳资、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口岸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使之能够更好地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行使自治权力,放开手脚,自立寻找致富之源,开拓振兴之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以价格改革为枢纽,恢复、健全民族地区的自我增殖、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不同使用价值的产品实行等价交换,是商品交换的基本准则。即使在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市场基本形成,价格关系基本理顺之后,某些对国民经济影响重大的能源、原材料、初级产品价格,也要受到严格控制,与工业制品之间的价格“剪刀差”也不会完全消除。

因此,对作为能源原材料、初级产品主要产地的民族地区实行适当的补偿政策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民族地区自我增殖、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真正实现向“自组织——自生长型”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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