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101页(290字)

又称“不落夫家”。

云南拉祜族盛行的婚姻习俗。婚后男子带上生产、生活用具到女方家上门。

这种婚姻形式,是以男子到女家服役劳动为结婚条件,等于男子用上门期间的劳动来向女方交付妻子的身价钱。上门期限,一般为1-3年,长者可达15年,短者仅3个月,甚至3天。

上门时,小伙子不仅要带生活用品,而且还要带生产工具和家禽、家畜。期满后,方能带着妻子、儿女回家居住,或与父母分家另居。有的男子则终生上门,继承女方财产,变上门服役婚为入赘婚。这是母权制时代男嫁女、居妻家的婚姻习俗的遗迹,由望门居演变而来。

随着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过渡,已为从夫居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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