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145页(256字)

亦称吃小酒、吃媒酒,水族婚姻习俗。

流行于贵州东南三都、荔波等水族地区。男方问亲得到女方允许后,女方留大竹交(盛礼的竹器)。这样,男方择吉日,抬1头、1刀猪肉、烟、糖、糯米、米酒等到女家一并请媒人喝酒;女家则杀猪设宴请客,并请亲友和邻里作陪,席分首席和副席,身份较高的女家族长和男女双方的4名证婚人(每方2人)坐首席,其他人坐副席。

席间,男方代表以歌相互问答,女方的证婚人频频劝酒,受订亲的姑娘持壶添酒,男方证婚人开怀痛饮。

至此,这门亲事确定,只待男方择日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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