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185页(227字)

旧时独族家族公社之下的基本经济单位。

独龙语称之“吉可罗”,意为“共同居住”。“吉可罗”一般包括父、子、孙三代。

凡男子娶妻之后,家长即在房屋内增添一个火塘,新夫妇围火塘而居,大家庭中有几个火塘便象征着有几个小家庭。每个大家庭都有公耕地,独龙语称为“哇木朗”。

由大家庭成员共同耕作,收获归集体所有。本世纪40年代以后,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以及国民党地方政府为摊派各种负担强迫分居等原因,这种大家庭开始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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