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15页(180字)

珞巴语译音,意为“刀耕火种”。

旧时珞巴族的农业生产十分落后,实行刀耕火种。每年初春时节,首先选择适当地段,砍伐森林,清理灌木杂草,等草木干枯后,便放火焚烧。

随后用草木灰作肥料开始播种,中间没有田间管理,直到收割完毕。当连续种植二三年后,地力耗尽,实行丢荒轮休,等过十多年野草和树木长成后,可再砍倒烧光继续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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