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63页(414字)

景颇族旧时娶亲方式之一。

又称“迷路”。景颇语意为“抢婚”。有真抢和假抢两种。

真抢多发生在才貌均较出众的女子身上,这种女子一般都有几个男子追求。

假抢是男女双方事先已达成婚约,只是成亲结婚时采取抢娶的方式。迷信者认为,采取这种抢的形式,可免去女方的鬼跟着新娘到夫家来咬人。

抢的过程是:男方先请董萨(宗教师)卜卦选出男方的媒人,再通过他在女方寨中选出女方的媒人,由双方媒人协助作好假抢女子的安排。先将女子抢到男方家,然后议定聘礼和举行婚礼。

如果是真抢,一般是先由女方媒人了解到该女子的行动情况或将女子骗出,由男方伙伴和媒人躲在该女子出入的必经之道守着,等该女子来到,强行抢走。事后再由女方寨子的媒人与女方议定聘礼。一般情况是,只要男方能付给女方父母索取的高昂聘礼或者能向原夫赔偿订婚或结婚时所付聘礼的一倍以上,即可达成婚姻。也有因达不成协议,而引起男子间的格斗,甚至造成氏族间的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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