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习俗与人口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81页(480字)

藏族自7世纪开始信仰佛教

因而宗教信仰在群众中有着长期、广泛的影响。15世纪西藏僧人宗喀巴罗桑札巴倡导宗教改革,创立格鲁派(黄教),因其与地方政权和领主庄园制度结合在一起,教派势力得到迅速发展。17世纪中叶,黄教寺庙集团逐渐在政治上、经济上取得优势地位,并在清政府大力扶持下,使格鲁派成为西藏地方执政的教派,随后广建寺庙,僧尼人数大有增长。

据清代《西藏志》记载的喇嘛人数为:乾隆二年(1737)西藏地区的喇嘛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31.5-33.7%,与此相应便有约31.5-33.7%的妇女为婚配“过剩”人口,这些妇女长期成为“未婚妇女”或“终身不婚妇女”,从而造成许多非婚生育家庭,这无疑限制和降低了西藏地区妇女的生育水平。

在广大藏族人民群众中形成这样一个观念,即脱离世俗出家为僧是高尚的,喇嘛在社会上受人尊敬,并享有特殊地位,所以过去西藏喇嘛人口所占比例很大。如家有兄弟数人者,必有1-2人为僧,黄教教规又禁止喇嘛娶妻生子,致使西藏社会上男女婚配比例严重失调,影响了正常婚姻,这是造成西藏人口减少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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