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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价格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7:05: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93页(366字)

木材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木材分原木、锯材、胶合板和纤维板等。原木又分直接使用原木(如坑木等)和加工用原木两类。木材既可作为生产用原材料,又是基本建设三大材料之一,木材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木材的出厂(场)价格,实行分区作价。

如有内蒙、黑江、吉林价区(东北材),南方材又分为四川、湖南、浙个、广东等多个价区。胶合板分黑龙江、北京、上海等多江价区。

东北木材和胶合板纳入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出厂(场)价格由林业部会同国家物资局制定。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之外的木材和南方木材,由地方制定出厂(场)价格。

物资部门经营的木材,一般是在进货价格基础上,加上流转费用和合理利税,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通常对供应给城乡居民直接使用的木材执行零售价,对企业生产、基建使用的木材则执行批发(供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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