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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险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50:0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31页(392字)

简称F.P.A.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

平安险原来的含义是只保全损,即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后来又加上了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造成货物的部分损失。自然灾害系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对装卸、转运时的货物落海损失,避难港的卸货损失,避难港、中途港的特别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和分摊,救助费用,以及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也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内。此外,货物遭受保险责任内的危险,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损措施以减少货物的损失,因而支付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这种施救费用可以在赔付货损保险金额以外的另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偿还给被保险人。英国1982年新修订的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用“C”险代替了原来的平安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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