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市场大辞典下册

海损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52: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32页(415字)

在海上运输中,凡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船舶、货物的损害和支出的额外费用,称为海损。

按照国际航海的标准,海损分类有:(1)按损失形态分,有物质损失和费用损失,前者指船舶或货物的灭失,损坏等有形损失;后者指救助费、避难港港口费用等支付的损失。(2)按损失程度分,有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船舶和货物遭受的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称为部分损失。

(3)按损失的性质分,有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直接造成的船舶损害是单独海损,如船舶触礁导致船底损坏,这种损失由受损方或责任方自负。

假如船舶在航行中发生火灾,如不及时采取特殊措施,船舶和所载的货物就有灭失,或已经受到的损失势必扩大至全损的可能,为了避免船货面临的共同危险,不惜使货物遭到水损而尽力引水灌舱灭火。这种为了船货共同安全,采取的合理措施所引起的特殊损失和合理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