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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寄物品处理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0:19:3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162页(250字)

邮件在收寄以后的处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禁寄规定的物品时,根据物品性质、情节分别按下列原则处理:(1)各种危险物品要停发、停投,其中情节严重者与公安部门联系处理。

易于发生灾害的危险物品和易腐烂变质的物品,由相关邮局就地处理,并通知收寄局和案件人。其他危险物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

(2)国家法令禁寄品或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发现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3)除上述物品外,根据灾情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或作其它妥善处理,限期领回的物品,逾期一月,按无着邮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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