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独立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诗经百科辞典下卷》第1700页(1111字)
【释义】:
“二南独立说”认为《诗经》应分为南、风、雅、颂四类,“南”为乐歌名,《周南》、《召南》应从《国风》中独立出来,单列一体。
北宋苏辙首倡此说,其《诗集传》在解释《小雅·鼓钟》“以雅以南,以籥不僭”时,释“雅”为二《雅》,南为二《南》,有将二《南》独立的意思。其说影响很大,南宋王质、程大昌都明确将“南”作为独立的体裁而与风、雅、颂并列。王质《诗总闻》:“南、乐歌名也。见《诗》‘以雅以南’,见《礼》‘胥鼓南’。郑氏以为西南夷之乐,又以为南夷之乐。见《春秋传》‘象舞箾南籥’。
”程大昌《考古编》:“《鼓钟》之诗曰:‘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季札观乐有舞《象》、《箾》、《南篇》者,详而推之:《南籥》,二《南》之乐也;箾,《雅》也;《象舞》,《颂》之《维清》也。
”崔述《读风偶识》明确说:“南者,诗之一体。”后又有学者认为“南”本为乐器名。如郭沫若《甲骨文研究·释南》:“南本钟铸之象形,更变而为铃。”“当亦以乐器之名孳乳为曲调之名。”陆侃如《中国文学史简编》说:“‘南’字不但指方向,也是乐器的名称(就是‘’字)。”但大多数学者反对“二南独立说”,如清代学者陈启源《毛诗稽古编》、魏源《诗古微》、胡承珙《毛诗后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等,其主要论据是:1.《周礼》“六诗”和《诗序》“六义”都未提到南。如魏源《诗古微》:“《周礼》太师教国子以六诗,有风、雅、颂而无南。”2.《左传》称《召南》中诗为“风”。如魏源《诗古微》:“《左传》‘《风》有《采蘩》、《采苹》’,其诗实在《召南》。则二《南》同为《国风》明矣。”3.二南之南是地名。如陈启源《毛诗稽古编》:“二南之南,犹十五国之国也,目其地而言也。”西汉今文三家以为南是地名。
鲁诗说:“古之周南即今之洛阳。”韩诗说:召南“在南郡、南阳之间。”(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郑玄《诗谱》说:“周、召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今属右扶风美阳县。”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南’盖商世诸侯之国名也。周、召二公分陕,盖分理古二南国之地,故周、召各系以南。”考之历史,周南当是周公统治下的南方地域。召南当是召公统治下的南方地域。
考之《诗经》,《周南》、《召南》中屡次提到长江、汉水、汝水,可以证明二《南》包括着周、召以南长江、汉水、汝水流域的南方诗乐。既然是南方的诗乐,自然就是“南音”了。
但是要指出,其一,此“南”首先是方位词,其后才以地域之名代指“南音”。其二,周南、召南当是周南风、召南风的省称。
其三,即便二南是南方土乐,它们也仍是风诗之一种,《周南》、《召南》与《国风》之间是种属关系,不当独立于《国风》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