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媮而爲饱兮,衣不苟而爲温。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11-16 13:30: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092页(548字)
【集校】:
洪兴祖:食不媮而爲饱兮,衣不苟而爲温。
校语:一无(苟而)“而”字。
朱熹、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王逸:何必秔粱与刍豢也。
非贵锦綉及绫纨也。
洪兴祖:媮,他钩切,巧也。
朱熹:媮,他钩反。
媮,即偷也。
言衣食固非不欲其温饱,但不可以非义而苟以得之耳。
周拱辰:食以琼靡故饱,衣以秋兰故温。不偷不苟,其爲狟悬也多矣。以原慕《伐檀》,知原哉。
王夫之:媮,与偷同。
屈复:媮即偷也。
马茂元:一个人行爲不偷,就无愧于心。尽管生活再困难,但他的精神却很愉快,也就等于吃饱了。
下句意同。
蒋天枢:爲温,身贪轻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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