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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淸商。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11-16 13:56:1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333页(833字)

【集校】:

洪兴祖: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淸商。

朱熹: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清商。

黄省曾:二子拥瑟而调均兮,余因称乎清商。

明繙宋本、庄允益:同洪本。

朱多煃:同黄本。

。【集释】:

王逸:均,亦调也。

清商,歌曲也。言赤松、王乔见己欢喜,持瑟调弦而歌。

我因称清商之曲,最爲善也。

洪兴祖:《国语》云:律者,所以立均出度也。

朱熹:清商,歌曲名。五音各有清浊,浊者本声,清者半声也。

王夫之:均,乐器,似瑟,三十六絃。称,奏也。

清商,商声之清者。盖商七十二而用其半也。世人不足与处,从松乔而唱和,足以自适也。

赵浩如:二子,赤松、王乔二子。

调均,把瑟弦调理齐。

王泗原:调,动词,调弦。均,韵,音律。称,举,“举乐”的举。王注以爲称説,非。

潘啸:拥瑟,怀抱着瑟。

调均,调弦而歌。均,调弦,使音声谐和。

称,称道。

何剑熏:“均”,韵也,《説文》无“韵”字,《新附》有之。钮树玉《説文新附考》云:“《文选·成公绥啸赋》:‘音均不恒,曲无定制。’李善注:‘均,古韵字。

’《鹖冠子》曰:‘五声不同均,然其可喜一也’。”是古只用均字,先秦两汉皆然。《书·典》:“律合声,声依永。”“永”字即用爲“韵”字,至吕静作《韵集》,始见“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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