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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不媮而爲饱兮,衣不苟而爲温。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9:15: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092页(548字)

【集校】:

洪兴祖:食不媮而爲饱兮,衣不苟而爲温。

校语:一无(苟而)“而”字。

朱熹、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

王逸:何必秔粱与刍豢也。

非贵锦綉及绫纨也。

洪兴祖:媮,他钩切,巧也。

朱熹:媮,他钩反。

媮,即偷也。

言衣食固非不欲其温饱,但不可以非义而苟以得之耳。

周拱辰:食以琼靡故饱,衣以秋兰故温。

不偷不苟,其爲狟悬也多矣。以原慕《伐檀》,知原哉。

王夫之:媮,与偷同。

屈复:媮即偷也。

茂元:一个人行爲不偷,就无愧于心。尽管生活再困难,但他的精神却很愉快,也就等于吃饱了。

下句意同。

蒋天枢:爲温,身贪轻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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