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格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18:12:00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197页(354字)

中国古代绘画心理思想用语。

为评论绘画艺术的四条审美标准。唐张怀瓘首先把画分为“神”、“妙”、“能”三品;其后朱景玄又加“逸”品(《唐朝名画录·序》);北宋黄休复则将“逸”品放在首,构成“逸”、“神”、“妙”、“能”四格。

(见《益州名画录·品目》)黄氏还对四格的各自特点做了概括:“逸”格是“笔简形具,得之自然”;“神”格为“创意立体,妙合化权”;“妙”格乃“笔精墨妙”,“曲尽玄微”;“能”格系“学侔天功”,“形象生动”。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将画分成“自然”、“神”、“妙”、“精”、“谨细”五等,“四格”论即是对“五等”论的进一步概括。

②明谢榛关于文创作的一种主张。《四溟诗话》卷二:“诗有四格:曰兴,曰趣,曰意,曰理。”这包含有丰富的艺术情感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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