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第1卷教育学、课程和各科教学、中小学校》第254页(334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于1979年12月联合颁布的文件。

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进学校环境,加强防病措施,矫治学生常见疾病,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正常发育成长。并提出了10项具体要求: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和教学进度,防止负担过重;教室的墙壁应经常保持洁白;应根据卫生要求制作课桌椅;培养学生良好的坐姿和阅读、书写习惯;教育学生经常锻炼身体;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上好生理卫生课;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新建、扩建、改建校舍时,要按学校卫生要求设计。该文对学校卫生管理的各方面职责,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