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机动财力

书籍: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上 更新时间:2018-11-19 00:17:5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上》第260页(406字)

地方各级政府在其正常支出之外,可自行支配、灵活运用的财政资金。

中国,包括:(1)地方预算的预备费。指年初安排预算时不规定具体用途,以应付意外开支。预备费的额度,一般省、市为支出预算总额的3%左右,民族自治区为5%左右。

(2)支出结余。

指地方预算执行中节约的部分。(3)超收、增收分成的收入或预算包干以外的收入。(4)归地方财政部门掌握的预算外资金,如工商税附加、公用事业附加、教育费附加、农业税附加。(5)民族自治地方预算按规定每年提留的机动金,由国家预算按年拨给的民族自治地方补助费,以及在现行财政包干体制下,中央对民族自治区补助每年递增10%的增加数。地方机动财力应每年拿出一部分用于发展和补助教育事业。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为了保证地方发展教育事业,除了国家拨款以外,地方机动财力中应有适当比例用于教育,乡财政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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