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张要提倡职业的戏剧
书籍: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三卷戏剧卷
更新时间:2018-11-21 19:26: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三卷戏剧卷》第394页(598字)
蒲伯英着。
原载1921年9月出版的《戏剧》第1卷第5号。作者不赞成一般的商业的营利的戏剧,因为“营业性质的戏院,是园主把演员当猪仔,指着他身上赚钱”。但他主张要提倡职业的戏剧,因为“职业的戏剧,是演员以专精的艺术得生活上的报酬,即以生活上的报酬助长他艺术底专精”。
(转引自洪深《中国新文学大系戏剧集导言》)。
他针对爱美剧提倡者过于强调非职业化的论调,驳斥了反对职业的戏剧的两种说法:不屑以戏剧为职业,不可以戏剧为职业。作者认为,视戏剧为贱业底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天戏剧家在社会上的地位并不算卑污。文章说,戏剧界底空气污浊,不是戏剧本身的原因,不能说戏剧是一种使人品性坠落的职业。如果“不注意选择分子,没有道德的规约,无论做什么职业,也一样是要堕落的,没有什么戏剧不戏剧的区别。”洪深认为,蒲伯英的这种见解,“比较观念地主张爱美剧,是更加切近实际了”(见《中国新文学大系戏剧集导言》)。为了实现这一主张,蒲伯英于1922年11月在北京创办了人艺戏剧专门学校,以提高戏剧艺术、造就戏剧专业人才为宗旨。1923年5月人艺戏剧专门学校举行第一次公演,蒲伯英又在《说明书》中强调:学校培养的学生,将来要以戏剧为职业。“职业应该以相当的供给获相当的报酬,无所用其贪婪,也无所用其谦让。我们从这一次起,以后逐渐一步紧一步,就要走上我们理想的职业的戏剧底路了。”
上一篇:戏剧指导社会与社会指导戏剧
下一篇: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三卷戏剧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