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定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4页(653字)

又译作需求规律,指在一定时期内,当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需求量与其价格的对应关系。这既可指个人需求,又可指市场需求。对于大多数商品来说,需求定律通常是指:当价格上涨时,需求量下降;而价格下跌时,需求量相应提高。这种商品价格与需求量间相反的关系,在图形上表现为需求曲线向下倾斜。这种相反关系的原因是:(1)替代效应:当一种商品的价格比其他商品的价格相对下降时,由于试图用这种商品替代其他商品,因而价格每次下降都可能使该种商品的每个消费者增加购买。(2)收入效应:由于价格下跌,实际收入提高,因而个人对全部商品的消费也按比例地增加。(3)市场容量增大:价格下跌使新的买主进入市场,消费者人数增加(仅对市场需求而言)。任何一种消费者行为理论,像偏好和效用函数理论等,最终都应说明需求定律的机理。

可是也有少数商品违背了需求定律,它们通常是:(1)吉芬商品。它们具有吉芬效应,即价格和需求量同方向变化,这是由收入过低造成的。(2)炫耀性商品。它们具有凡勃仑(Veblen)效应,即价格与需求量同方向变化。但与吉芬效应不同,这通常发生在高收入群体中,他们购买的这些商品具有显示社会地位的特殊功能。(3)固定数量的商品。这种商品的价格下降到一定程度后,需求量将稳定在固定数量处,如艺术品和古董等。(4)特殊用途的商品。如丧葬用品等,其需求价格弹性几乎为零。(5)投机性商品。如股票、黄金等,需求量与价格的关系是不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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