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3页(737字)

是在特定时期内消费一定数量的商品所获得的满足程度。效用不同于客观意义上的使用价值,它包括两层含义:(1)商品本身需要具有满足人们欲望的自然属性,即物质性和可得性;(2)商品有无效用或效用大小还取决于消费者的主观感受。效用本身不含有伦理学意义,而且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将效用概念引入经济学是人们试图从消费角度来解释商品价值和价格的基础的结果。由于其主观性,效用的衡量和加总问题一直困扰着经济学家。由衡量的困难导致了序数效用替代基数效用,但它们依然属于主观内省的效用理论。显示偏好理论具有的客观行为主义特征是对效用理论主观性的一种矫正,但研究表明,显示偏好理论需要的心理假设并不比传统效用理论少。对个人效用的比较和加总问题的批评,致使福利经济学从建立在歇尔(A.Marshall)和庇古(A.C.Pigou)效用理论基础上朝着建立在帕累托最优概念上的方向发展变化。当引入风险因素时,效用又可分为确定情况下的效用和风险情况下的效用。前者只同确定因素有关而不考虑随机因素,在确定情况下的消费行为产生事先知道的肯定结果。后者不仅同确定因素而且同随机因素有关。风险情况下的消费行为产生具有特定概率的随机性后果。这种效用分析是由诺伊曼(J.Von Neumann)和莫根施特恩(O.Morgenstern)首先以预期效用的形式提出来的。

〖参〗基数效用

序数效用

预期效用

显示偏好理论

负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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