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心理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45页(434字)

又称撇取定价法。利用消费者求新、求奇、追求时尚的心理,在新产品上市时以大大高出商品实际价值的价格来定价的方法。这种定价方法对追求时尚的消费者极有刺激性。新颖有特色的新产品上市,价格高一些是符合一般心理规律的。若价格与原有类似产品价格相同甚至略低,有时反而会影响新产品的形象,使消费者产生“与原有产品差不多”的不信任感。这种定价方法的优点是:新颖高价,易于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和激发购买热情。但是价格太高,超过了消费心理标准,商品则会无人问津,所以“高”的幅度是价格制定者应把握的首要环节。高价心理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高额利润势必引来对手的激烈竞争,因而生产厂家独自占领市场的时间不会长期持续。这就要求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提高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以及采取专利保护措施等,以保持优势地位。

〖参〗价格的心理功能

低价心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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