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59页(1425字)

20世纪末出现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指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流行的一种消费态度、价值观念或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下,消费数量和种类日益增长被作为通向个人幸福和国家发展的道路,并作为较高生活质量的标志。它的主要表现是:人们普遍追求炫耀性、奢侈性和新奇性的消费,追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并将消费看作是自我表达和社会认同的主要形式。消费主义的存在,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需求,使人们在生活中极力追求尽可能高的物质消费,并使无节制的消费意识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观念。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的诱惑是强有力的,因而它对人们无论是物质上还是观念上的影响都非常巨大,甚至难以抗拒。它通过高度发达的信息手段,灵活熟练的销售技巧,大肆鼓吹的广告和遍布全球的跨国公司,迅速在全球蔓延。不仅发达国家中的大多数人都崇尚和实行这种生活方式,同时发展中国家的部分人在其诱惑下,也将其当作美好生活的蓝本。

消费主义主张人们尽可能多的消费。这种消费已经超出生物学水平的人类需求的强度、满足和特性,它已经不是自然状态或匮乏条件下的基本需要,而成为一种无止境占有商品的欲望。形成消费者欲望的也不再是经济领域里的因素,而由意识形态所控制。这种无止境追求消费的欲望,消耗了大量的资源,使许多不可再生资源面临枯竭。消费主义这种只顾眼前,不顾子孙及环境的消费观念,对全球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同时也使消费本身难以持续。

消费主义所认为的消费,实际上是对商品的象征意义的消费,它将消费看作是自我价值实现的形式,同时也是生活质量提高和生活幸福的标志。实际上生活质量虽然同消费水平密切相关,但却绝不是等价的,消费水平不过是衡量生活质量的一个指标而已。生活质量的提高,除了消费水平的提高外,还取决于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氛围等等。更何况消费主义所主张的消费的提高,多是指那些于改善生活质量无关的消费水平的提高。在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下,换取少许的生活质量提高,对人类而言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而幸福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就更加难以确定。生活中物质生活极端富裕而精神生活极为贫乏和痛苦的例子并不少见。幸福是一种自我的感觉,它与消费水平的绝对高低几乎没有任何明显的联系。据统计,世界人口在1950年消费的物品和服务与以往所有世代人加起来消费的总和一样多,谁又敢断言消费者比从前更幸福?在幸福的决定因素中,更重要的也许是对家庭生活、对工作及闲暇和友谊的满足。一个人尽管物质上富有,但生活在一个垃圾充斥、人际关系淡漠的社会里,也不会幸福。物质的东西满足不了人对社会、心理和精神的需要,因而单纯的物质产品的丰富也难以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幸福。

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已构成了发达国家居民日常活动的一个部分,支配着消费者的行为。在这种生活方式下,人们失去了判断力和批判力,不能区分真实需求和虚假需求。目前,环境问题、资源问题以及心理问题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对这一生活方式进行反思。但要真正认识消费主义的危害,只有改变原先的消费方式,清醒地判断自己的真正需求,否定和拒绝无止境消费的巨大诱惑方可做得到。消费主义大量耗用资源,并对环境和人们心理造成重大危害的现实表明,这种消费方式是不可能持续的。

〖参〗反消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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