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热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62页(582字)

在社会生产和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某些消费品(包括商品和服务)在一定时期为消费者所普遍认同,成为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消费对象的一种经济现象。它有如下特点:(1)构成消费热点的客体的消费品必须具有大众性和较高的需求弹性。只适合少数人的消费品或维持生存必需的消费品都不能构成消费热点的客体。(2)消费热点形成的条件之一是巨大的市场需求量,因而它一经形成就会对繁荣市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产生巨大的推动力。(3)消费热点的形成是消费者需求、厂商供给、市场流通三方面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消费者对产品的有购买能力的需求,是形成消费热点的第一推动力;其次,仅有对产品的需求而没有相应的供给来满足对这些产品的需求,也无法形成真正的消费热点;最后,在需求与供给之间还必须有一个畅通、发达的流通体系,迅速地将市场需求信息传递给厂商,并将厂商的产品及时形成市场供给。由于消费者的有效需求是消费热点形成的首要推动力,因而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是引发消费结构升级,形成新的消费热点的基础。在理论上消费热点可以分为自发性消费热点和引导性消费热点。前者的形成是由市场自发作用的结果,后者则是由政府的消费政策、价格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及舆论的引导与鼓励所形成的。

〖参〗消费关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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