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卖方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06页(339字)

又称消费品卖主市场。消费品买方市场的对称。一般是指由于市场商品供不应求,由于买主之间竞相争购而出现的由卖主对价格起决定作用的一种市场现象。由于商品供小于求,即商品可供量与社会购买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商品价格必然上涨。消费品卖方市场可分为整体卖方市场和结构性卖方市场。在我国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卖方市场条件下,我国为了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消费品一般采取统购、派购、统销、包销和凭证限量供应的办法,消费者没有或很少有挑选商品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忽视提高商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和改善服务态度,从而影响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

〖参〗消费品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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