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99页(357字)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7年8月9日成立。现有工作人员8人。截止到1996年,全省18个地、市15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消费者协会。在街道、村镇、较大的工商企业、机关、团体建立分会、投诉站、联络站2892个,为消费者服务的工作人员9500多人,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的消协组织网络。该省消协做的工作主要是:(1)积极参与地方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狠抓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2)积极受理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截止到1996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万多件,结案率达97.6%。(3)参与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打假”活动。(4)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民情民意,当好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这方面他们做得较突出。特别是对服务行业的监督方面,成效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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