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九赋敛财贿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38页(323字)

周代根据国家消费需要所征收的9种赋税。见于《周礼·天官·冢宰》。它们是:(1)邦中之赋。指国中之民交纳的赋税。(2)四郊之赋。指郊外百里之内交纳的赋税。(3)邦甸之赋。指郊区100里之外,200里之内民所交纳的赋税。(4)家削之赋。指邦甸之内削区大夫采邑以外公田所收之赋。(5)邦县之赋。指郊外更远的地区,约400里之外所收之赋。(6)邦都之赋。指方圆500里有大都地区所收之赋。(7)关市之赋。指商业税,包括关税和市场贸易税。(8)山泽之赋。指对山川沼泽地带所产财富的税收。(9)弊馀之赋。指对工匠收入所征的赋税。(《周礼注疏》)上述9种赋税都是为满足国家消费而设,与“以九式均节财用”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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