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聚之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41页(594字)

春秋时期范蠡对经商致富之道的经验总结。也是中国古典商业经营管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应用价值不仅为当时范蠡在经商中的巨大成效所证明,而且对后世的经济管理有重要影响。它既适用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指导,也适用于微观经济的治生之学。其主要内容有:(1)要求商业应经销完好无损的优质商品,作到“务完物”。(2)商业资金应加快周转的速度,作到“无息币”。(3)加快抛售不易保存的商品。“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4)薄利多销,“无敢居贵”。(5)根据市场供求,测知物价变动。“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6)要注意掌握价格变化的规律,即贵贱互相转化的规律。“贵上极则反贱,贱上极则反贵。”(7)当物价转贵时大量抛售,当物价转贱时大量收购。

积聚之理虽然没有超出贱买贵卖的商业经营范畴,但它与那种不顾社会需求而囤积居奇一味贪图高价的奸商作风不同。因为积聚之理所要求收购和抛售是在不影响社会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当社会上某种商品转贱,表明市场对该商品供过于求,在这种情况下收购,反而有利于促进该商品的消费而使价格回升。反之,如果某种商品价格转贵,表明其在市场上已供不应求。此时如大量抛售同类商品,反而可以缓解社会的供求矛盾,促使该商品价格下降。因此它对于调剂市场供求,平抑物价,保证居民消费和社会稳定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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