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有劳而禄有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47页(316字)

战国时期法家李悝在魏国推行的关于分配制度的改革。意为国家的功名利禄和各种优厚的待遇应奖励给那些有功于国家的人。该办法涉及到对贵族领主制消费待遇的改变。奴隶制的贵族领主制采取的是世封世禄的分配制度,贵族领主不论对国家有无贡献,均按一定级别,世代享有国家分配的各种特权。对此,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地主所有制和地主阶级的产生,贵族领主与地主阶级的矛盾逐步激化。封建地主阶级最终将登上历史舞台已势所必然。李悝顺应这种历史潮流,通过改革,削减旧贵族享有的消费特权,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说苑·政理》),“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以此扶植新兴地主阶级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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