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因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58页(603字)

迁关于反对国家干预社会经济,主张因势利导,无为而治,让经济活动自由发展的思想。主要思想观点是:(1)认为追求物质利益,既是人之本能,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因此,他认为国家对社会的经济生活,应采取因势利导,不加干预,让其自然发展的政策。他赞扬汉初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作法。认为汉初“开泽梁之禁”等放宽政策的作法,是发展生产、繁荣社会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最好的管理措施。这就是他主张经济发展自由化的善因论。他还认为,在经济管理措施中,“最下者与之争”。就是说没有比与民争利的干预政策更糟的了。(2)反对重农抑商,主张各种经济行业,均应在不受干预的情况下自由发展。他认为,社会物质生活的需要,社会的生产分工必然会自发的形成,而不是国家干预所造成。各地的自然资源为社会各类消费品的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在此基础上必然形成农、工、商三者的分工,并促成三者的协调发展。粮食靠农民生产,工艺品由手工业者制造,各类消费品由商人通过流通而各得其所,三者的发展是必然的,完全不需要国家的干预。

善因论作为与国家经济集权相对立的经济观点,有反对国家利用经济干预对社会进行压榨的积极作用,但他否定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则是偏面的,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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