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出制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67页(368字)

中唐时期两税法的创议者杨炎提出的关于财政收支的管理原则,是对以往量入为出思想的突破。量出为入,要求国家的财政税收必须以财政预算的开支为基础,根据合理的消费计划摊派国家的税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旧唐书》)。量出制入在汉代已有思想表现。西汉初期,为了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节省开支,曾提出“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汉书·食货志》)。即在确定税额以前,本着压缩开支的原则,先计算一下国家和官俸的费用,以减轻社会税收的压力。到唐代则明确作为一项财政管理原则提了出来。量出制入,从强本节用的意义上讲,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可以限制国家某些不必要的开支,减轻人民的税收负担。但如果国家政治腐败,这项政策,则只能是统治者用以加重社会剥削,随意扩大消费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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