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的生产功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11页(599字)

消费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客观的“生产”作用即克思所说的“消费的生产”。

作为生产和消费直接统一的“消费的生产”与正常所说的生产不同。

消费的生产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消费生产出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生产和消费相互提供对象,生产为消费提供外在的对象,消费为生产提供想象的对象。这种想象的对象即任一产品生产之前,人们对它的意向或欲望已经被“生产”出来,它规定着生产活动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对生产起着导向作用。

(2)消费最后完成生产行为。生产的最终目标是满足消费,只有当生产的结果(产品)进入消费过程,产品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从而生产行为才算最后完成。(3)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生活消费过程也就是生产者自身的生产过程。

消费对生产者的生产功能有:消费生产人的身体,为人成为现实的生产者作准备;消费补偿生产者体力和脑力的消耗,实现劳动力再生产;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等;消费生产出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4)消费实现人类自身的生产。

现代社会生产包括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三大体系。人类自身的生产就是人口生产和再生产,是自己生命的生产和他人生命的生产。

这些都离不开消费,都是消费的生产和再生产。

〖参〗消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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