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消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93页(584字)

一切与国家防卫活动有关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

它是社会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阶级社会中一种重要的消费形式。军事消费的目的,是通过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耗费,为战争提供保障力量。国家财政对国防费的分配,是军事消费过程的起点,也是军事消费得以运动的活力源泉。

军工生产和军事教育训练对物质资料的消费,是潜在物质力量变成现实物质力量,即形成军事战斗力的重要环节。战争过程中敌对双方暴力冲突中现实军事力量的消费,是军事消费过程的终点。军事消费就是把潜在的物质力量变为现实军事暴力的过程。军事消费的不断延续和发展,才能维持军事战斗力的延续和发展,从而保障战争对物质力量的特殊需求。军事消费的主体,是生产和使用武器装备等军用品的人以及由这种人组成的集团。

军事消费的客体,是军事消费对象所需要的一切经济力量的总和。与一般的社会消费相比,军事消费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1)军事消费只存在于阶级社会中,并具有极强的阶级性。(2)军事消费是非生产性的。(3)军事消费是以集团形式的消费实现。

(4)军事消费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军事消费不具有生产性,是一种纯粹的消费,因而力争把国防费降到最低,是社会进步的要求。然而客观上由于仍然存在阶级、存在国家,因而军事消费的存在,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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