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费者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00页(336字)

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5年12月5日成立。

现有工作人员12人。该市消协成立较早,工作较成熟。其特色是:(1)建立健全组织。

到1998年底,全市46个区县以上消协已建立43个,还发展了一批基层网络组织。

(2)协助司法机关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1998年“3·15”期间,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并在渝中、江北等6个区基层法院作了相应设置。

(3)设立投诉援助基金,解决边远山区贫困农村消费者无力负担投诉路费和投诉经费的困难。(4)与高等院校合作,提高宣传活动的知识层次和科技含量。

(5)开展消费警示和商品比较试验活动,引导消费。

此外,在立法立规、受理投诉、自身建设等方面,该市协会也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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