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平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660页(329字)

西汉王莽时期所评定的市场标准价格。

是王莽改革中,为加强市场消费品的价格管理,由国家管理市场的五均官根据市场情况所评定。其主要措施是:(1)按五均法规定,城市五均官要在每季度的第二月,把投放市场的货物分上、中、下三等评定标准价格,称为“市平”。

(2)当市面货多滞销,价格低于市平,国家则以平价买进;当市面货少,商品供不应求,物价高于市平,官府以平价卖出。

(3)如果市场不存在商品积压和奇缺,物价在市平以下,则听民自由交易。

标准价格定期进行调整,各城市按本地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不强求一律。市平是对西汉平准法有关物价管理内容的进一步充实与具体化。如切实推行,有助于防止物价暴涨暴落,有利于保持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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