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 发生认识论原理 197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江西人民出版社《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第464页(6841字)
《发生认识论原理》一书是皮亚杰在1970年出版的一本理论性着作,较系统地阐述了他对于认识论的观点。他认为发生认识论的第一个特点是研究各种认识的起源;第二个特点是它的跨专业性。本书共包括3章。第1章根据对心理的发生发展的分析,讨论认识的发展和形成。皮亚杰认为传统的认识论只顾及到高级水平的认识(即认识的某些最后结果),看不到认识本身的建构过程。他自己则是从其心理的发生发展来分析认识的。在第2章,分析了获得认识的生物学前提,也就是认识在机体方面的起源和机制问题。最后,在第3章则对一些古典认识论问题作了考查,他认为各门科学都应有自己的认识论,但认识总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建构。
下面对这3章内容分别加以简单介绍:
第1章认识的形成(认识的心理发生)。
皮亚杰认为认识的获得必须用一个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紧密地连结起来的理论来说明,也就是说,每一个结构都是心理发生的结果,而心理发生就是从一个较初级的结构过渡到一个较复杂的结构。
皮亚杰认为认识的建构是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而进行的。个体之所以能对刺激作出反应,是由于个体原来具有格局来同化这个刺激。但同化不能使格局改变或创新,只有通过自我调节,才能引起格局的变化和创新以适应外界环境。皮亚杰把适应看作智力的本质,通过同化和调节,认识结构就不断发展,以适应新环境。通过适应,同化和调节这两种活动达到相对平衡。而平衡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种过程,平衡的这种持续不断的发展就是整个心理智力的发展过程。
格局可以说是认识结构的起点和核心。通过婴儿开始的各种活动,格局就逐渐分化为多数格局的协同活动,并能建立新的格局和调整原有的格局,对外界刺激再进行新的各种水平的同化。格局的这种不断扩展,使得结构愈来愈复杂,最后达成逻辑结构。
皮亚杰用运演(operation)这一术语来说明儿童的活动类型。各个运演的协调就组成结构的整体,包括群(group)、格(1attice)和群集(grouping)等。皮亚杰用它们来说明儿童行为的心理协调的初级逻辑形式和运演。当儿童的思维发展到了高级阶段,就具有了形式运演,用逻辑符号表示就是有了INRC群。
皮亚杰以运演为标志,将儿童思维的发展划分为四个大的年龄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是:
一、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两岁左右)。
这一阶段是思维的萌芽期,是以后发展的基础。皮亚杰认为这个阶段的心理发展决定着心理演进的整个过程。这时的儿童只能依靠自己的肌肉动作感觉来应付外界事物,动作尚未内化,还不能在头脑中进行,必须表现为外部的活动。用皮亚杰的话讲,这个阶段幼儿是利用感知和动作来征服他周围的整个宇宙的。儿童通过不断地和外界交往,动作慢慢地协调起来,并逐渐知道自己的动作和对外物所引起的效果之间的关系,开始有意识地做某个活动。在18个月到两岁这个时期内,发生了一次皮亚杰称之为“哥白尼式的革命”。如果说在这一阶段前期,儿童处于极端的自我中心状态,尚不能区分自己与客体之间的关系,那么到了后期,儿童获得了客体的永久性,他自己才真正成为宇宙间其他因素中的一个因素或实体。
根据儿童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这一阶段可以分为六个子阶段,即反射活动阶段、习惯动作时期、有目的的动作形成时期、手段和目的之间分化并协调的时期、感知——运动智慧时期和感知——智慧的综合时期。
总之,这时儿童能运用某种原初的格局来对待外部客体,能开始协调感知和动作间的活动。但其感知运动的智力还没有运演性质,因为儿童的活动还没有内化。
二、前运演阶段(两岁左右到六七岁左右)。
这一阶段又称前逻辑阶段。指的是儿童处于运演之前,并为运演做准备的阶段,但并不是说这个阶段一点逻辑的痕迹都没有。
这时儿童开始以符号作为中介来描述外部世界,表现在儿童的延缓模仿、想象或游戏中。皮亚杰称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为“自我中心思维时期”。动作虽然内化了,但由于尚未形成从事逻辑思维所需要的心理结构,因而还不能进行运演,只是具体运演的准备期。此时的儿童只能进行表象思维,其认识的发展仍有对感知运动经验的依赖性,但大部分是依赖表象的心理活动。当儿童在实际活动中遇到挫折需要加以校正时,他是依靠直觉的调整而不是依赖运演来进行的。
这一阶段又可以分为两个子阶段:象征思维阶段(2-4岁)和直觉的半逻辑思维阶段(4-7岁)。象征思维阶段已出现象征符号的机能,因而儿童能够凭借意义对意义所指的客观事物加以象征化,皮亚杰认为这意味着思维的发生,同时也意味着符号系统开始形成。儿童能运用语言并形成心理意象,能使用符号在头脑中再现外部世界。但是这个时期的语词和符号尚不能离开所代表的东西,儿童尚不能形成概念,不能用概念反映事物间的联系或代替一类事物;在直觉的半逻辑思维阶段,儿童开始从表象思维向运演思维进展,但它的判断仍受着直觉表象自动调节的限制,他们既无归纳推理,亦无演绎推理,往往将没有逻辑关系的事情说成有因果关系。这一阶段儿童思维的突出特点是自我中心思想,这主要是由于儿童的表象和语言与具体事物的联系太直接,因而他们被束缚在他们自己关于世界的观点之中,而不能采用任何别的更高的观点。由于自我中心缺乏可逆性,没有运演,因此在这个水平上不可能做成任何守恒实验。但是半逻辑思维阶段孕育着运演思维的萌芽。
三、具体运演阶段(从六七岁到十一二岁左右)。
在这个阶段,儿童形成初步的运演结构,能进行具体运演,也就是能在与具体事物相联系的情况下,进行逻辑运演。这时儿童已有了一般的逻辑结构,如群、格和群集等,这时的群集有五个特性,即组合性、逆向性、同一性、重复性和结合性。但是这个阶段的运演还离不开具体事物表象的支持,还不能把各种具体运演之间的复杂关系在一个系统内综合起来。有些问题在具体事物帮助下可以顺利解决,但在口头叙述的情况下作逻辑推理还很困难。此外,这一阶段所获得的两种可逆性仍是互相孤立的,说明具体运演虽已协调成一定程度的整体结构,但这些整体结构还比较低级。
由于解除中心化的发展和可逆性的出现,儿童就有了守恒概念,这是这个阶段的主要标志,也是运演结构是否形成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6-7岁的儿童能掌握连续守恒;9-10岁儿童能掌握重量守恒;11-12岁儿童能掌握体积守恒。随着自我中心的解除,儿童开始能站在别人的观点上看问题,能利用别人的观点去校正自己的观点,并检查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否正确。
具体运演阶段的儿童虽然在推理、问题解决和逻辑方面已超过前运演阶段儿童,但思维仍局限于当时当地的具体运演。虽然已有量和数的守恒,但不能对抽象概念、假设的命题或想象的事件进行推理,而且他们虽然能按大小排列一系列匣子,但解决抽象的言语问题仍有困难。
四、形式运演阶段(十一二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
所谓形式运演,即不受具体事物内容的局限,通过假设演绎的方式进行推理,形成完整的认识结构系统,儿童的智慧发展趋于成熟。
在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具体运演阶段的局限性克服了,思维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解决问题时,他们能运用许多不同的认知运算策略,思维和推理高度灵活,能触类旁通,并能从许多角度和观点看事物。
这一阶段儿童思维的特点是:思考假设的问题和思考真实的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发展,已有能力处理假设而不只是单纯地处理客体;思考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能力得到了发展,认识超越了现实本身,而无须以具体事物为中介。在具体运演阶段,儿童在心理上操纵客体和事件;在形式运演阶段,儿童能操纵关于假设情境的观念。
在形式运演阶段,儿童解决问题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系统地寻找答案。儿童能对一个问题提出各种可能的假设,并详尽而系统地交换有关因素,逐个论证所提假设,最后得出一个恰当的结论。这样,他们开始能评价自己和别人的运演,而且能将不同的运演整合成更大范围问题的高一级运演。
在运演结构上则是合并成为命题联合(或一般的一切“子集的集”之内的反演和互反性的一个单一的4变数群即INRC群),它标志着一个新的运演系统,即所谓命题运演。这就是说,儿童能依据4种可能性把逆向性和互反性进行各种转换。这个阶段的形式运演使个别结构达到综合性水平,这是逻辑思维的高级阶段,同时也是智慧发展的最高阶段。
第2章 原初的有机条件(认识的生物发生)。
在第2章,皮亚杰分析了获得认识的生物学前提,也就是认识在机体方面的起源和机制问题。他认为从发生认识论来看,有必要从生物学方面来考虑认识论问题。心理发生只有在它的机体根源被揭露以后才能为人们所理解。按照皮亚杰的观点,生物的发展是个体组织环境和适应环境两种活动的相互作用过程。也就是生物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的相互作用过程。
一、对经验主义和天赋论的批判。
皮亚杰的观点与强调环境的决定作用的拉马克主义是对立的,同时与强调随机变异的新达尔文主义也是格格不入的。拉马克认为受环境影响而获得的习惯是有机体形态上发生变异和器官形成的基本解释因素。对拉马克来说,后天获得的成就的主要特点是依生物通过改变其原有习惯而接受外界环境的烙印的方式的不同而异的。皮亚杰认为拉马克学说主要缺乏的是关于变异和重新组合的内在能力的概念,以及关于自我调节的主动能力的概念。皮亚杰强调有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存在完全名副其实的相互作用,这就是说,在环境变化所引起的紧张状态或者说不平衡状态出现之后,有机体已经用组合的方法发明了一个创造性的解决办法,从而带来了一种新的平衡形式。
皮亚杰对行为主义的着名公式S→R进行了改造。他认为这一公式的最大缺限在于它没有表示出人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他指出:一个刺激要引起某一特定的反应,主体及其机体就必需有反应刺激的能力,因此,我们首先关心的是这种能力。感受性自然是依存于作出反应的能力的,所以这个公式不应该写作S→R,而应当写作,说得更确切些,应写作S(A)R,其中A是刺激向某个反应格局的同化,而同化才是引起反应的根源。修改后公式的含义是,当外部刺激S作用于机体时,机体并不是消极地接受这一刺激,而是首先利用自己现有的格局将这一刺激进行过滤改造,使之变为组织所能吸收的形式。刺激这样被同化,就是客体作用于机体,机体改造客体的结果。皮亚杰认为对S→R公式提出这种修改,绝不只是单纯追求准确性,也不是为了理论上的概念化,这个修改提出了依我们看来是认识发展的中心问题。S(A)R不是一种直观的、机械的反映,而是机体改造环境的过程。
皮亚杰对继承笛卡尔思想的现代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和生态学家洛伦兹的思维遗传理论进行批判的吸收。皮亚杰认为乔姆斯基在句法结构的范围内采取了一种生成语法的立场,从而使语言结构具备了结构的最一般特征。它具有各种整体性的规律(这些规律是转换性的而不是静态描述性的),以及由组成关系而产生的自我调节作用。而乔姆斯基的严重不足则在于他把各种转换规律看成是由某种稳定的核心句所派生的,并把这种稳定的核心句看成是天赋的固定格局。皮亚杰认为这使乔姆斯基的学说成了发生论与笛卡尔理论的混合物。在皮亚杰看来,这个先天的固定格局的假设是完全不必要的。因为在语言出现之前就有感知运动水平的智慧存在了。而它的连续不断的建构将为这种天赋固定格局的产生提供充分条件。皮亚杰坚持认为概念、范畴、认识结构以及一切唯理者所推崇的理性认识,无不是主体的后天动作建构的产物。如果把这些认作是先验的东西,就会把它的最初来源神秘化,或者把它们在人类中的稳定存在归之于遗传因素。皮亚杰认为遗传与成熟的作用只能决定后天成就的不可能性或可能性的范围有多大。但是成就的实现需要由经验也是由环境所给予的外界材料,以及由自我调节引起的逐步的内部组织化来决定的。
总之,要说明认知性行为——或者要说明有机体的任何改变,必须求助于经验论者所忽略的内源因素。但是却不能由此就认为每一种内源的东西都是从一种遗传程序设计派生出来的,我们必须考虑自我调节因素。这种因素同样是内源的,但是它的效应却不是内在的。
二、从本能到智力。
智力是怎样从本能之中出现的呢?智力从本能中出现伴随着方向虽然不同,但却是相互联系着的两种发展:一种是内化的发展,其发展方向是朝向逻辑数学方面的。内化建构对主体动作进行分解、归类、排列、组合等各种协调,从而形成动作结构。它是对已有动作格局的再协调或再建构,从而形成更高级、更复杂的格局。另一种发展是外化的发展,其发展方向是朝向学习与经验的。外化建构是运用动作格局(包括内化的或尚未内化的)把客体(包括主体)或客体经验(物理经验)组织起来,从而建立客体的关系与变化结构。总之,智力的发展是一个双重建构的过程。
三、自我调节系统。
要揭露认知结构的生物根源,以及认知结构成为必然这一事实,我们必须既不认为只有环境才对认识结构发生作用,也不认为认识结构是先天形成的,而应看作是在循环往复的通路中发生作用的、并且具有趋向于平衡的内在倾向的自我调节的作用。在建构过程中,同化和顺应之间的平衡是通过主体的自我调节来实现的。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自我调节随处发挥自己的功能以保证同化和顺应的正常进行。皮亚杰对自我调节的阐述说明:在主体与客体永无休止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主体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改造者。因此引入这个概念对于进一步突出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是有积极意义的。
第3章 古典认识论的重新考虑。
皮亚杰从心理的发生发展来解释认识的获得,特别是科学认识的获得。他一再强调认识的建构是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在第3章中,皮亚杰就这样来考查逻辑、数学和物理学的认识。他认为这些认识都同样是不断建构的产物,建构构成结构,结构对认识起着中介作用;结构不断建构,从比较简单的结构到更为复杂的结构。其建构过程则依赖于主体的不断活动。皮亚杰指出:一切认识在初级水平都是从经验开始,但是从一开始我们就能区别出从客体作出抽象的物理经验,和从主体活动间的协调作出反身抽象的逻辑数学经验(例如,为了验证2+3=3+2,而把客体排成顺序或改变顺序)。他认为我们可以越过那些可观察到东西来尝试着建构结构,并不是从主体有意识地说的或想的什么来形成结构,而是以当他解决对他来说是新问题时,他依靠他的运演所“做”的什么来建构结构,因此可以把逻辑看作是这些结构的形式化,以及随后的对这些结构的超越。
至于数学认识,皮亚杰认为全部数学都可以按照结构的建构来考虑。而物理学,他认为物理学总是这样那样地与一些起结构作用的运演有关。可以肯定,在被发现之前,客体就存在着,客观的结构本身也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