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减少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血液内科疾病诊断标准》第260页(373字)

(一)诊断标准

血小板减少可由多种原因引起,大致可分为血小板生成减少、血小板破坏过多和血小板分布异常。根据国内外文献血小板减少的诊断标准为血小板计数<100×109/L。

(二)评论

血小板减少主要诊断依据是血小板计数减少。国外文献以血小板数<150×109/L为血小板减少,国内尚无全国统一的正常值,一般以<100×109/L为血小板减少,但是由于采血技术(例如取静脉血比取末梢血较为可靠)、仪器误差,因此诊断血小板减少不应仅根据一时一次血小板数低,而应多次重复和同时用显微镜计数,并结合临床和其他指标。血小板减少确定后才能进一步分析原因确定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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