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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疗法

书籍:儿科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人民出版社《儿科手册》第553页(7393字)

【原理】 维持机体的水与电解质平衡、酸碱平衡、热量供应,是保持生命的必要条件。由于小儿机体调节能力差,有病后更容易引起水与电解质失调,用肠道外补充液体的方法来纠正水电平衡和酸碱平衡失调,称为液体疗法。

【适应症】 液体疗法在小儿疾病治疗上极为重要,适用范围很广。

一、各种疾病引起的水电和酸碱平衡失调。

二、各种疾病造成的进食减少所引起的热量不足。

三、因疾病必须使用静脉内点滴的药物。

四、增加排泄机体内各种毒素。

【常用药物】 液体疗法常用药物很多,最常用的有葡萄糖、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对半液(2.5%葡萄糖、0.45%氯化钠)、重碳酸钠、乳酸钠、氯化钾,以及各种可供静脉注射的药物。

【使用方法】 因疾病不同而不同。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疾病的液体疗法。

一、中毒性消化不良症:病情不很严重,呕吐又不剧烈,可尽量采用口服补充液体疗法,如病情较重,呕吐又较剧烈,则应采用静脉补液法。所补充的液体分为电解质与非电解质两类。非电解质液指5%或10%葡萄糖液,电解质液指生理盐水、重碳酸钠、乳酸钠、氯化钾等。入院后第一日补液,应包括累积丢失量、生理需要量和继续丢失量,分为两个阶段,先补充累积丢失量,后补充生理需要量和继续丢失量。上述液体应分批补入,以便根据病情随时调整。补充液体要定性、定量、定时,补液的原则是先浓后淡,先快后慢,见尿补钾,分批补入。

(一)定性:就是补充什么液体。

1.补充钠盐:先根据临床表现,分高张脱水、等张脱水、低张脱水。高张脱水应补充低张液(1/2~1/3张,即1份等张电解质,1份或2份5~10%葡萄糖液),等张脱水应补充2/3~3/4张(2份或3份等张电解质,1份5~10%葡萄糖),低张脱水应补充等张电解质。常用的等张电解质有0.9%氯化钠、1.87%乳酸钠、1.4%重碳酸钠等。

2.纠正酸中毒:很轻的酸中毒,二氧化碳结合力在20毫当量/升以下,通过纠正脱水,可自行纠正。较重的酸中毒,应使用碱性液体,将二氧化碳结合力提高到20毫当量/升(其余由于纠正了脱水,机体可自行调节),可按〔(20毫当量/升-病人毫当量/升)×体重(公斤)×0.7〕计算。上述公式所得的量为8.4%重碳酸钠或11.2%乳酸钠的毫升数,使用其它浓度的碱性液体时,可再行折算。

3.补充钾盐:常用者为氯化钾,有尿后即行补充,轻度低钾每日补充50~100毫克/公斤,中度低钾每日补充100~200毫克/公斤,重度低钾每日补充200~300毫克/公斤。尽量口服,严重者可静脉补入,浓度不得超过0.3%,每日量的点滴时间不应少于6~8小时。

(二)定量:即补液量。

1.补充累积丢失量:应根据临床表现评定脱水程度,轻度脱水,临床上不易发现,中度脱水,较轻的补充60~80毫升/公斤,一般补充80~100毫升/公斤,重度脱水补充100~ 120毫升/公斤。

2.生理需要量:每代谢100卡热量,需要液体150毫升,按基础代谢60卡/公斤计算,则每公斤体重需要液体90毫升,可补2份5~10%葡萄糖,1份等张电解质。由于禁食,所补全为葡萄糖,故实际补液量可减为60毫升/公斤。

3.继续丢失量:腹泻患儿如能及早禁食,每日大便损失量不超过20~40毫升/公斤,可用等电解质与5~10%葡萄糖各半补充之。

(三)定时:即补液速度。

1,纠正休克:对重度脱水,可用20毫升/公斤在30~50分钟内静脉注入。

2.纠正脱水:将累积丢失量补入(除去已由静脉快速注入的20毫升/公斤),8~12小时补完(见下表)。

3.维持阶段:将生理需要量和继续丢失量混在一起,12~14小时内补入(见下表)。

中毒性消化不良补液速度

(四)简易补液方案:根据上述补液原则,有很多补液方案。

1.口服补液法:对较轻的呕吐不严重的中毒性消化不良患儿,可用口服补液法,按每公斤体重每天120~150毫升计算,每100毫升中可含氯化钠0.2克、氯化钾0.2克、重碳酸钠0.2克。此外,每天还可口服一剂生津合剂(麦冬9克、沙参9克、乌梅9克)。

2.静脉补液法:累积丢失量均用对半液(0.45%氯化钠、2.5%葡萄糖),酸中毒用11.2%乳酸钠或8.4%重碳酸钠,轻度补3毫升/公斤,中度补5毫升/公斤,重度补7毫升/公斤。因酸中毒重的低张脱水较多,上述方案所补应为等张液,酸中毒轻的等张脱水较多,上述方案所补应为2/3~3/4张液。有尿后即补钾,轻度50~100毫克/公斤/天,中度100~200毫克/公斤/天,重度200~300毫克/公斤/天。脱水纠正后即可用复方生津合剂(生津合剂煮沸后,加水至1000毫升,每1000毫升加氯化钾1.5克,氯化钠2.5克),每公斤体重100毫升。

二、急性肾功能衰竭:

(一)少尿期:

1.体液特点:因尿少,故易产生高钾。水分潴留在体内,血钠稀释,故可造成低钠血症,肾功能衰竭易产生酸中毒。

2.输入液体:必须量出为入,以防脑水肿、肺水肿和心力衰竭。每日入量按前1日尿量+24毫升/公斤计算。水分供应是否合适,可参考体重变化,以每日下降10~20克/公斤为最合适,如体重不降或上升,则说明输入量过多。

3.热量供应:足够热量可减少蛋白质的分解,控制高血钾及防止氮质血症。可给高碳水化合物、高脂肪,禁用蛋白质。如小儿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肠道进入不足,可用10~15%葡萄糖静脉点滴,间歇期推50%葡萄糖,有条件者可用乳化脂肪(500毫升液体内含脂肪75克,葡萄糖20克,供应热量755卡),每公斤每天不超过35毫升。

4.控制钠盐:因细胞外液稀释,钠离子部分进入细胞内,虽血钠低,但体内总钠量不减少,因此,应限制钠盐。血钠在120毫当量/升以上,可不给钠盐,血钠在120毫当量/升以下,如无症状,仍可不给钠盐,如有症状(表情淡漠、乏力、恶心、呕吐),则可按公式〔(130-病人血钠毫当量/升)×体重(公斤)×3.6〕计算出生理盐水毫升数。可用上述量的1/3,必要时6~8小时后再给1/3,低钠严重时可用3%的氯化钠。

5.控制高血钾:主要为预防感染,供应足够热量,防止蛋白分解,不给血库存旧血。可不吃含钾多的水果,血钾高于7毫当量/升时,可用:

(1)50%葡萄糖加胰岛素0.2单位/公斤/次,静脉注入,每单位需葡萄糖4克。

(2)10%葡萄糖酸钙10毫升加10%葡萄糖10毫升,慢慢静脉推入,必要时4~6小时重复给药1次。

(3)5%重碳酸钠2~3毫升/公斤静脉注射,或11.2%乳酸钠20毫升稀释1倍后静脉推入,如心已停跳,可用11.2%乳酸钠20毫升,直接心内注射。

(4)阳离子交换树脂1克/公斤/日,分3次服,效果好且持久,但树脂易结成团,易引起梗阻,故口服时适量用泻剂,也可15克树脂加甘露醇20克,用水稀释,胃管注入,每日1~2次,也可用做保留灌肠。

(5)透析疗法:当病人有尿毒症(表现为谵妄、呕吐、恶心、肌肉颤动、抽搐、惊厥)及产生水肿(心力衰竭、肺水肿、难治性水肿),血内非蛋白氮大于150毫克%,肌酐大于15毫当量/升,二氧化碳结合力小与15毫当量/升,高血钾大于7毫当量/升,即应使用透析疗法。

(6)低血钙:可引起抽搐。钾、钙对心肌有相反作用,高血钾与低血钙同时存在,易加重对心肌的不良影响,须给葡萄糖酸钙每日1~2克,有抽搐者可每6小时给1克。

(7)酸中毒:防止酸中毒的产生,主要在于用足够热量。用碱性液体不能根本纠正酸中毒,有较重酸中毒时,可用碱性液体作部分纠正,一般提高二氧化碳结合力18毫当量/升即可,应避免过量引起肺水肿。

(二)多尿期:

1.体液特点:因大量利尿而容易有低钾、低钠、低氯。

2.治疗措施:利尿期大量水分排出,不能量出为入,否则将延长利尿期,只要保持不脱水即可,一般补给量为尿量的1/3~2/3。因有大量钾、钠丢失(尿中钠100毫当量/升,钾30毫当量/升),故须及时补充,要特别注意是否有低血钾,是否有口渴,及时测脉搏、血压及电解质。要注意有无低钙,如有低钙,应及时纠正。

三、肝昏迷:

(一)体液特点:神经传导物质(左旋多巴)缺少和血氨增高,是昏迷的主要原因。门静脉硬化肝昏迷,以血氨高为主;暴发性肝炎肝昏迷,血氨常不高。氨的毒性与血氧低、酸中毒、低血钾有关。血氧低可增加血氨毒性,碱中毒可使血氨容易通过血脑屏障,对脑细胞毒性大,可加重昏迷。低血钾能造成碱中毒。

(二)补液措施:

1.每日给液量50~80毫升/公斤,液体成分以10%葡萄糖为主,但也不要大量过快给葡萄糖,以免水中毒引起低血钾。

2.每天供给热量,乳儿100卡/公斤,幼儿80卡/公斤,主要供应糖,尽量少用蛋白质,但白蛋白对血氨影响不大,有利于减少水肿和防止脑水肿。

3.补充电解质,主要依据血生化改变,补钾量要比生理需要量略大些。纠正低钾时,应注意每日尿量(应多于400毫升/日),除非缺钾严重,一般均不可短时间内大量补钾。患者有水及钠潴留时,应控制钠的入量。长期限制钠盐,又可引起低钠血症,故应参考血钠情况,予以补充。除非有明显失钠依据,切勿用高渗盐水。

4.纠正酸中毒,可用重碳酸钠或谷氨酸钠,纠正碱中毒可用盐酸精氨酸(10克精氨酸含盐酸48毫当量)。

5.有腹水时,应少用利尿剂,因其效果不好,而且易引起电解质紊乱,可鼻饲山梨醇、甘露醇,使之腹泻而排水。肠道排钾多于排钠,故对低钠者尤为适用,但应同时补钾。

四、肺炎:

(一)体液特点:

1.食欲不好,有呕吐腹泻时可脱水。

2.食欲差,饥饿可引起代谢性酸中毒。严重肺炎,二氧化碳排出少,可造成呼吸性酸中毒,故肺炎患儿可为混合性酸中毒,应根据酸碱度和二氧化碳结合力来决定酸中毒的性质和程度。

3.血钠大多正常,重症肺炎血钠降低,病程长、营养不良者,血钠明显降低。

4.血钾一般不低,营养不良者降低。

(二)补液措施:

1.一般不需要静脉补液。对气喘严重者,在给予异丙嗪的同时,可给予10%葡萄糖10~20毫升/公斤,以减轻肺水肿和酸中毒,同时可输入抗菌素和氢化可的松,必须慢慢滴入(2~3毫升/小时),上述液量可于4~6小时内均匀滴完,否则可能引起心力衰竭。重症肺炎昏迷不能进食者,可给予液体(口服及静脉)60~90毫升/公斤/日,主要给10%葡萄糖,如条件许可,可给予氨基酸和乳化脂肪,输液速度宜慢(1滴/公斤/分),如有心力衰竭,液体总量还应适当减少,速度也应减慢。

2.每天需钠量为2~3毫当量/公斤,相当于生理盐水的10~20毫升/公斤/日,应尽量口服,不能口服者可予以静脉滴入,进入液体总张力以1/4~1/5张为宜。合并心力衰竭者,补钠盐量要减少,病情长、营养不良者,补钠盐量可稍增加。

3.呕吐重、营养差、不能进食已两天以上者,可给予钾盐50~100毫克/公斤/日。

4.以代谢性酸中毒为常见,主要因进食少、呕吐、脱水、尿少而引起。呼吸困难,尤其是呼吸道通气不畅者,多为呼吸性酸中毒。不能确定时,应做酸碱度和二氧化碳结合力鉴别。代谢性酸中毒可用碱性液体补充之,呼吸性酸中毒应以改善肺气体交换为主,同时给予缓血酸胺纠正之。

五、营养不良症:

(一)体液特点:因为含细胞外液少的脂肪缺乏,含细胞外液多的皮肤、神经、骨髓损失不多,造成细胞外液多,且自体消耗增加,使内生水增多(每代谢100卡热产水12毫升),所以水分相对较多,细胞外液处于稀释性低张,血钠低,血氯低,血钾多数也较低。

(二)补液措施:

1.应根据尿量及循环情况估计脱水程度,不能只看皮肤弹性。

2.补钠7~10毫当量/公斤/日,相当于生理盐水50~70毫升/公斤/日,补钾3~5毫当量/公斤/日,相当于氯化钾200~400毫克/公斤/日,补钙每日1克,在缺镁者,可补25%硫酸镁0.2~0.4毫升/次,肌肉注射,每日2次。

3.输液速度应慢,合并酸中毒者,可用碳酸氢钠。

4.脱水不易纠正者,可用醋酸去氢皮质酮1~2毫克/日,或用氢化可的松5~8毫克/公斤/天。

5.合并消化不良者,其血钠低,酸中毒严重,有时有低血糖,应给予足够热量,液体需给等张液,有尿后补钾,需补钾3~5天,每天200~300毫克/公斤。

六、新生儿疾病:

(一)体液特点:肾功能差,尿浓缩稀释能力差,肾小管排泄功能低,钠、钾、水分排泄慢,脱水不易表现,脱水严重时才有明显表现。给钠过多易水肿,给钠太少则可引起水中毒。脱水不易表现,有明显脱水时疾病已很严重。

(二)补液措施:

1.生后48小时以内,如室温在21~24℃,相对湿度为60%以上,即使不吃乳也不需另外补液,但如室温过低,使热量与体液消耗增加,不能吃奶时则应补液。

2.生后48小时至5天以内,每天需补液50~60毫升/公斤/日,5天以后需80~100毫升/公斤/日,体温超过37℃,每增加1℃,则应增加补液量8毫升/公斤/日。静脉输入葡萄糖浓度最高不超过10%,过高则易引起利尿及静脉炎。

3.无特殊丢失时,每天需氯化钠2~3毫当量/公斤/日,相当于生理盐水10~20毫升/公斤/日。生后7天内不必补钾,因新生儿一般钾高。输液速度应慢,每分钟最快不能超过10滴。

【注意事项】

一、输液反应机会较多,经济负担较重。病情较轻又能口服者,应尽量口服。

二、必须结合病人具体情况,重视机体的自身调节能力。

三、输液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液反应,要注意输液速度。

四、不要多种药物放在同一个输液瓶内,以减少反应机会,必须加在一起时,则应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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