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土地规划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39页(340字)
长期以来,法国政府重视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并将之与城乡规划紧密联系在一起,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规。早在1852年法国政府制定了近代最早的《城市规划条例》,对建设城乡新道路时征用土地作出规定。进入20世纪,为加强对小块土地切分和房地产分配管理,政府于1919年、1924年、1928年制定《关于有缺陷的分块土地的法规》。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政府进一步加快了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立法。1967年12月30日,政府颁布《土地利用法》,对城建土地占用计划作出规定。进入80年代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地区建设整治方案,并于1985年7月19日颁布《领土整治法》,确定了市镇领土整治的正式制度,对市镇土地建设规划制度,土地使用价格等作出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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