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兽药注册分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92页(243字)

中国1998年《进口兽药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兽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农业部专业标准已收载的;第二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农业部专业标准未收载,但国外药典、兽药典、付药典或饲料法规已收载的;第三类国外药典、兽药典、付药典或饲料法规未收载,但生产国(地区)政府兽药管理机关已批准在本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兽药使用规定的。对上述三类以外的兽药产品不予受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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