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86年植物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29页(236字)

美国植物保护组织1986年6月13日制定《保护植物要则》,对采集植物标本的方式和数量等作出具体规定。根据规定,如科学家发现新植物,应通知有关部门给予适当保护,遇到不熟悉植物,应认为是珍稀种类而注意保护;采集标本时,在公有土地上要得到政府批准,私人土地上要得到土地主人的许可;如得知某些珍稀、受保护的植物种群或其生境可能遭到毁坏时,必须报知所在州或国家的自然保护管理部门;文明采集标本,避免在少于100株的种群里采集标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