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137页(646字)

位于东经123°34′~125°46′、北纬40°49′~41°35′之间。

因境内有一湖泊名本溪湖,地名由此而得。

①1912年称本溪县;1939年由本溪县析置本溪湖市,实行市、县分治,同隶伪满奉天省;不久,本溪湖市撤销。②1945年东北光复后恢复设市,改名本溪市(省辖市)。③1949年设本溪市为直辖市,委托东北人民政府管辖;1952年委托东北行政委员会管辖。④1952年9月撤销本溪县,并入本溪市。⑤1954年本溪市改为地级市,隶辽宁省。⑥1956年7月析本溪市,恢复本溪县。

下设平山区、明山区、南芬区和溪湖区。

1912年隶奉天省。1929年隶辽宁省。1939年隶伪满奉天省。1945年光复后隶辽宁省。1948年10月隶安东省。1949年隶属中央。1954年复隶辽宁省。

参见138页“本溪满族自治县”、215页“辽宁省”。

本溪县(县) 见137页“本溪市”、138页“本溪满族自治县””、343页“抚顺县”。

本溪湖市 见137页“本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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