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书籍:中国地名演变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349页(569字)
牡丹江市(地级市〔黑〕)牡丹江市(县级市,牡丹江地区)牡丹江市(县级市,牡丹江专区)牡丹江市(地级市)牡丹江市(县级市,牡丹江专区)牡丹江市(地级市)牡丹江市(省辖市)
位于东经129.6°、北纬44.5°。
以牡丹江命名。牡丹江因发源于吉林省牡丹岭而得名。
①1937年设牡丹江市,省直辖;1949年设地级牡丹江市,隶松江省。②1958年牡丹江市改为县级市,隶牡丹江专区。③1966年牡丹江市升格为地级市。④1967年牡丹江市复改为县级市,隶牡丹江专区。⑤1970年牡丹江市(县级市)改隶牡丹江地区。⑥1983年10月撤销牡丹江地区,牡丹江市升格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
下设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和爱民区。曾设有郊区,1997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
1937年隶伪满牡丹江省。1943年隶伪满东满总省。1945年光复后隶松江省。1954年隶黑龙江省。
牡丹江省 见764页“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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