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430页(393字)

位于东经125°03′~127°01′、北纬50°54′~52°53′之间。

因境内呼玛河而得名。

①1914年改呼玛设治局为呼玛县。②1947年呼玛、鸥浦、漠河三县合并为呼玛县。③1981年呼玛县原辖区划分为三县,将5个人民公社分别划归塔河、漠河两县管辖。

1912年隶黑江省。1932年隶伪满黑龙江省。1934年隶伪满黑河省。1945年光复后隶黑龙江省。

参见745页“塔河县”、826页“漠河县”。

呼图壁分县 见430 页“呼图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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